⒈ 谓家属之丧。多指父母、妻子。
引《仪礼·聘礼》:“若有私丧,则哭於馆,衰而居,不饗食。”郑玄 注:“私丧,谓其父母也。”《礼记·曾子问》:“曾子 问曰:‘大夫、士有私丧,可以除之矣,而有君服焉,其除之也,如之何?’”郑玄 注:“私丧,家之丧也。”《礼记·杂记上》:“大夫有私丧之葛。”郑玄 注:“私丧,妻子之丧也。”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丧服》:“诸侯朝而有私丧得还何?凶服不入公门,君不呼之义也。”